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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沧市对农村低保对象分类管理

发布时间:2023-11-13 18:26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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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临沧根据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分类差额补助,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。其分类如下:一类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家庭,按每月130元/人给予救助。原则上要把未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重度精神病患者、多残户、艾滋病病毒

临沧根据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分类差额补助,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。其分类如下:

一类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家庭,按每月130元/人给予救助。原则上要把未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重度精神病患者、多残户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纳入此类保障对象,实行长期保障;

二类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高于1200元低于1400元的家庭,按每月100元/人给予救助。原则上要把重特大疾病户、长年疾病户纳入此类保障对象,给予长期保障;

三类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高于1400元低于1600元的家庭,按每月80元/人给予救助。原则上要把病故户、上学户纳入保障对象。

四类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高于1600元低于1860元的家庭,按每月60元/人给予救助。原则上把单亲户,其它困难户纳入此类保障对象。在家庭收入核算中,各县(区)相关部门除全面核查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外,还将重点收集家庭劳动力、重病重残、大额负债、重大灾情和子女上大学等影响家庭生产生活情况,使保障对象的分类科学合理。